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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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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  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?

 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如何赔偿?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定: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。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,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:

  (一)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;双方都有过错的,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。

  (二)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;但是,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,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。

 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故意造成的,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。

  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的回避申请。

  对当事人认为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检验、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可以提出的回避申请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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